美丽生态(000010):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已取得执行立案受理通知书,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
2023年 4月,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丽生态”)及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就其与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城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已正式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2024年 12月,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23)kaiyun体育全站 Kaiyun登录网页京仲案字第 01671号《裁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2023)京仲案字第01671号《裁决书》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京03执12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认为(2023)京仲案字第01671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公司的执行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重大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目前本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由于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