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二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5-16 11:32:26点击: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kaiyun体育全站 Kaiyun登录网页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二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律师您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
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由此可见,发包方的负责人或者承办人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的负责人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内容如下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承包合同纠纷;(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kaiyun体育全站 Kaiyun登录网页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QQ客服